2007-08-31

記憶、保存與活化 - 眷村文化保存協調會

 
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」文化修正草案
眷村文化保存協調會~記憶、保存與活化~
協調會

依據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」的規定,全台眷村將在民國九十八年前拆遷一空,然而老舊眷村改建不僅是眷民居住的問題,也牽涉到居民的生活記憶、社區形塑等等,更重要的是眷村是三代外省族群在台灣生活半世紀的縮影,眷村是台灣生命共同體的載體,也是台灣重要的文化資產。
政府眷村文化政策保存的推展工作,趕不上推土機剷平台灣居民記憶的速度。民國九十六年前立法委員李文忠、朱鳳芝等研擬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」文化修正草案,其中牽涉到眷村文化園區細部辦法、土地移轉以及改建基金文化用途等,企圖為台灣北、中、南、東及離島,各留下一至三處的眷村文化保存園區,然而現行該草案卻僅排入二讀會第六十至七十案中,下會期是否能順利過關,仍是未定之天。因此,眷村文化保存運動人士除了積極繼續推動立法遊說,為台灣留下眷村文化實體空間,也希望政府能夠研擬相關政策,進行軟體的配套文化建設。

日前,名製作人王偉忠籌拍紀錄片「偉忠媽媽的眷村」,以及由林文義執導,也是王偉忠監製的「想我們的眷村媽媽」紀錄片,都獲得各界熱烈的關注與回響。因此,民間文化保存人士也提出兩項政策訴求,第一是讓眷村人也可以拍攝屬於自己的紀錄片,進一部希望建立公共擁有的眷村記憶影像資料庫,其二是進行眷村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,來串聯眷村居民形成積極的公民組織。

以上兩點的訴求,不僅可以為台灣留下具體的文化資產,其中最為珍貴的是,讓眷村人寫下自己的生命故事,並且透過社區總體營造的方式,來延續眷村文化特殊的生活型態與記憶,並以此來配合眷村硬體空間的保留,才能不至於淪為「蚊子館」。眷村文化保存的工作,除了眷村文化實體空間的留存,最為重要的軟體的建設,唯有透過人的意識改變,以及眷村社群的活化,才能真實的留下眷村文化資產,為台灣多元文化注入活水,激盪出豐厚人類文化的共鳴。

會議結論

1.眷村社區總體營造案部份,文建會已在各縣市成立社區營造中心,眷村可以參與相關課程,或逕行聯繫取得協助,文建會提供全國各縣市社區營造中心聯繫名單。
2.眷村文史活動部份,文建會「社區總體營造獎助須知」案,可提供眷村申請相關經費,眷村人士可詳網址:Http://sixstar.cca.gov.tw
3.文建會中部辦公室於去年承諾編列公務預算四百萬眷村軟體建設案,惠請文建會列席人員追蹤相關進度。
4.國防部將成立眷村文化保存小組進行相關業務工作。
5.國防部願全力配合眷村文化保存業務,並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」文化修正草案,始有法源依據於眷改基金內編列眷村文化相關預算。
6.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」文化修正草案通過後,即可立即撥用眷改基金進行眷村文化工作,因經費為基金性質,故不受限於立法院審查作業期程,可緊急撥用進行眷村文史工作。
7.李文忠顧問提出「眷改基金緊急墊用眷村文史工作經費」一案,惠請國防部列席人員行文請示上級。
8.民間提出眷村文化工作案(詳附件)惠請政府職責單位進行工作,並委由朱鳳芝立法委員協調國防部、退輔會,田秋堇委員協調文建會等進行業務。
9.田秋堇立法委員提出眷村為特殊文化,僅見於台灣社會之中,在生態多元、文化多元的思  維下,政府應大力進行保存工作,以強化台灣生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