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.06.20 《自由時報》
從1994年台南北垣社區開始,到97年新竹市全國眷村文化季,眷村史工作在台灣各地方慢慢地展開,由台南市、新竹市、逐漸擴展到桃園縣、高雄縣市、台北市等地方政府,也逐漸獲得社會注意。最近三重一村的拆遷保存與影片記錄,桃園全國眷村文化節,王偉忠先生拍攝自己媽媽與眷村生活紀錄片的放映等等,也重新喚起台灣社會對眷村的生活與文化記憶的重視。
眷村文史保存工作,目前面臨兩大困難。一是政治的阻難。少數人認為眷村是不認同台灣的「隔都」(Ghetto),是民主政治保守派、政治不正確的大本營,並拒絕承認眷村特殊文化與社區景觀有多元文化的積極意義。這裡面除了對人與歷史的誤解、誤認之外,也反映晚近政黨、國家認同衝突的問題。二是法源不足的阻難。關鍵在眷村的資產型態不同於文資法所假定的民間、公有建物或聚落,主管單位國防部主要的任務在於土地開發、資金運用與建設新城,如果主官缺乏推動意願,鮮少會主動進行文化保存的工作,與民間期望多有落差。根據目前「依法行政」的必要,以及其必然的「惰性」問題,則眷村文化在09年底,隨眷村改建而拆除殆盡,在台灣土地上消失。
而其涉及黨派支持與國家認同分裂問題,牽涉因素太多太廣,無法輕易解決。但是相關的社會誤解必須釐清,比如,眷村過去是軍人眷屬與子弟,現在則是榮民家庭,從不是單純的「外省人」家庭,絕大多數是多元族群的家庭。不只第一代通婚,第二代、第三代也通婚。眷村的歷史正是第一代外省人和台灣人居民共組家庭,接納到落地生根的過程。而對大部分台灣出生的外省人後裔,「家鄉」,就是父母親、祖父母生活所在的地方。眷村文化保存,就是對其「家鄉」及家鄉記憶的保存工作。面對政治上可能有爭議的文化保存工作,必須用更寬廣的視野,非黨派利益的算計來處理,才能讓台灣成為大多數人均認定的共同家園。
針對法源不足的問題,我們結合不同黨派立委,推動「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一第四與第十四條修正案」,去年十一月即通過政黨協商,國防部與文建會等主政單位也同意該修法方向,國、親與無黨籍聯盟也完成黨團簽暑,但在立委選情加溫的大環境下,整個法案持續被延宕,只能留待下一個會期繼續努力。
眷村是很多外省人、台灣人母親、與其在台後裔不能抹滅的生命記憶;眷村保存對我們而言,在豐富台灣的歷史與生命共同體的光譜,我們推動主流社會在政治轉型中追求正義,展現出更大的包容與朝向未來的共善之意,讓這裡成為是我們所有人可能的家鄉。